增、减参保人员业务向人社、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详询人社部门或医保部门。人社部门可拨打当地区号+12333联系。
延伸阅读
接到税务局的通知需要评估自查,怎么处理?
一般纳税人证明在网上哪里打印?
电子税务局中,电子发票申领点成了大厅自取,可以取消申请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