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2、税务机关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案件,应当立案查处。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政处罚,由县以上税务机关决定。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由税务所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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