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季度销售额不超30万无需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个体工商户对应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第9栏“免税销售额”即可。具体可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附件: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延伸阅读
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取得贷款、吸收保护储金等方式融资发生的融资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申报报表是否要带公章?
刚成立的企业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