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季度销售额不超30万无需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个体工商户对应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第9栏“免税销售额”即可。具体可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附件: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延伸阅读
适用差额征税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计算加计抵减比重的销售额怎么确定?
个人所得税显示有一笔某某公司的个人收入,但是这部不是本人的信息?
网上领取税控设备可以申请邮寄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