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名义、形象而取得的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算纳税。 纳税人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视其情况分别按照税法规定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应税项目计算纳税。
扣缴人的本单位人员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取得的由本单位支付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纳税。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广告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延伸阅读
向境外支付小于5万美金,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跟所得税吗?
可以开通临时开具原适用税率全电发票的情形有哪些?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征收政策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