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延伸阅读
企业办税人员需要进行信息采集吗?
在开票系统误操作作废了一张已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该怎么办?
清税证明申请不通过,怎么处理?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