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延伸阅读
企业可以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
电子税务局中,总分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备案怎么办理?
保险代理人可以去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