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摊税款方式有误,应该怎么处理?
2024-01-30377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1天内响应
好评3次
帮助5788人
咨询我
- 导读:
-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摊税款方式有误,应该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汇总纳税企业未按照规定准确计算分摊税款,造成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之间同时存在一方(或几方)多缴另一方(或几方)少缴税款的,其总机构或分支机构分摊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低于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的数额的,应在下一税款缴纳期内,由总机构将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的税款差额分摊到总机构或分支机构补缴;
其总机构或分支机构就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高于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的数额的,应在下一税款缴纳期内,由总机构将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的税款差额从总机构或分支机构的分摊税款中扣减。
还有疑问?不如直接问会计师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摊税款方式有误,应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