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
临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内跨市、县从事经营活动领购发票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规定。
延伸阅读
企业申请单边预约定价安排简易程序提交申请报告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享受主体是什么?
2019年4月1日后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