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通用电子发票在开票当月可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首页】—【我要办税】—【浙江通用(电子)发票】—【开票服务】—【开具作废申请】模块中作废。
如已隔月,则只能冲红,不能作废。
延伸阅读
电子税务局中空白发票遗失怎么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是否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红冲发票需要与蓝字发票一一对应?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