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通用电子发票在开票当月可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首页】—【我要办税】—【浙江通用(电子)发票】—【开票服务】—【开具作废申请】模块中作废。
如已隔月,则只能冲红,不能作废。
延伸阅读
没有设置保管账簿,首次发生的话会有行政处罚吗?
税务服务通常包括哪些种类?
简易征收企业收到一笔增值税专票业务,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如何处理纳税申报?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