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于1994年7月18日在新德里签订,1994年11月19日生效,1995年1月1日起执行。
延伸阅读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或者部分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是否继续有效?
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所做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向哪里提请行政复议?
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个人所得税优惠有哪些?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