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详情

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怎么填写?

2024-02-12518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1天内响应 好评3次 帮助5287人
咨询我
导读:
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怎么填写?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1、本表由纳税人在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时填写,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税务机关受理后,纳税人可索取《税务事项通知书》(受理通知)。

2、本表一式一份,经营地的税务机关留存。

3、“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未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填写原15位纳税人识别号,已领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填写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栏填写原《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中注明的管理编号。

5、“实际经营期间”栏填写实际经营开始日期和经营结束日期。

6、“货物存放地点”栏填写跨区域经营货物的具体存放地点,要明确填到区、街及街道号。若无跨区经营货物的,此栏不需要填写。

7、“预缴税款征收率”栏按预缴税款时适用的征收率填写。

8、“已预缴税款金额”栏填写已向经营地税务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的累计金额(金额单位:元,下同)。9.纳税人结清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应纳税款,以及办结其他涉税事项后,才能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本表。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举报】联系删除。
还有疑问?不如直接问会计师
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怎么填写?
冯路路会计师
擅长:
在线咨询
查看全部
重要提示:
文章针对您关心的问题给出了简要的介绍,如果未能解决您的疑问,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继续咨询
华审 > 财税常识 > > 正文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

立即问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