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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