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开采陆上、海上石油资源的企业依法缴纳资源税。2011年11月1日前依法订立的中外合作开采陆上、海上石油资源的合同,在已约定的合同有效期内,继续依照当时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矿区使用费,不缴纳资源税;合同期满后,依法缴纳资源税。
延伸阅读
电子税务局中,纳税证明怎么开具?
我是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定期定额吗?
领取税务UKey后,可以开具哪些种类的发票?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