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延伸阅读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是包括销售货物和服务的合计吗?
建筑工程的税率是按签订时间算还是按工程进度试点算?
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总机构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需要附送什么资料?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