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属期为2022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从价计征房产税征期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的通知
延伸阅读
企业在电子税务局上如何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申报表?
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补充规定
无租使用的房产由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