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属期为2022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从价计征房产税征期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的通知
延伸阅读
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有什么优惠政策?
电子税务局里已经做了疫情期间房、土两税减免的申请,还要进行房产、土地的税源信息变更吗,怎么操作?
电子税务局填土地使用税信息采集表时,选择主管税务局无法填写?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