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
税额标准不因土地用途改变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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