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日至8月31日。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优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方式的公告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优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方式的公告》政策解读
延伸阅读
单位领用的办公桌椅,收到开具的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平销返利的购货方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吗?
增值税扣缴义务人的纳税地点在哪里?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