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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不得在京津冀范围内办理跨省(市)迁移手续的情况有哪些?

2022-11-18279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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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纳税人不得在京津冀范围内办理跨省(市)迁移手续的情况有哪些?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纳税人存在以下情况的,在未办结有关事项前,不得办理跨省(市)迁移手续:

1.有未申报记录的;

2.有各类欠缴或多缴税款、罚款或滞纳金的;

3.有未结清的出口退(免)税款的;

4.有未结稽查案件的;

5.有未结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案件的;

6.有未处理完的在批文书的;

7.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京津冀范围内纳税人办理跨省(市)迁移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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