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依据:
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延伸阅读
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中有员工错误点击了零申报,但是现在无法删除该如何操作?
个人所得税如何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里申报?
全年一次性奖金既可以和综合所得一起计税,也可以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单独计税,我应该怎么选择呢?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