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各项所得具体范围可参考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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