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延伸阅读
给自己的个体小超市投了一个财产保险,这部分支出能在个税前扣除吗?
个税系统进行人员采集时,提示受理税务机关代码不能为空,是什么意思?
我对个人所得税APP中收入不认可,怎么办?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