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要求,发票项目应填列完整,但目前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对于购买方是企业的,必须填写企业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不是企业的话名称必须填写,购买方银行账号、地址电话等建议填列完整,但如确无法填写,目前暂不在强制限制范围内,不影响发票的有效性。
依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延伸阅读
电子税务局做新办人纳税套餐,提交申请后没反应,怎么看是否办理成功?套餐是不是完成了?
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生产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受控外国企业与中国居民企业股东纳税年度存在差异的,应将视同股息分配所得计入哪年?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