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如何确定消费税税率?
2022-11-20392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1天内响应
好评3次
帮助6646人
咨询我
- 导读:
-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如何确定消费税税率?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条例第三条所称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是指纳税人生产销售两种税率以上的应税消费品。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还有疑问?不如直接问会计师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如何确定消费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