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延伸阅读
个税申报缴款时错点银联缴纳,能作废吗?在哪里作废?
通过网络进行年度汇算申报有什么好处?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已经采集过,是否还需要再进行一键确认?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