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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票作废之后还能抵扣吗?

2024-05-16134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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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专票作废之后还能抵扣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条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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