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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向员工发放的福利费补贴,能不能作为工资薪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024-05-18220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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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企业向员工发放的福利费补贴,能不能作为工资薪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您好,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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