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单位代办个税年度汇算申报的,您需在2023年4月30日前通过书面或电子方式与单位进行确认。
补充提供2022年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代办。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延伸阅读
我的个税APP上多了一个不认识的公司,然后我点了申诉,后来那个公司就一直私下联系我,说让我撤诉,这个对他们有什么影响?
个税口扣缴端显示的数据与实际的扣款数据不一样,怎么办?
政府的千人计划的奖励给个人的,个人所得税是否需要交纳,如何缴纳?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