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的新设立企业,税务机关及时进行纳税信用评价。
依据:
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延伸阅读
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如何进行纳税信用修复?
协商签署期间包含企业补充提交资料的时间吗?
劳务派遣公司缴纳残保金的从业人员怎么确定?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