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的新设立企业,税务机关及时进行纳税信用评价。
依据:
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延伸阅读
非居民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怎么判断是否在中国构成常设机构?
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信息的办理地点在哪里?
电子税务局添加办税员后删除下次能再添加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