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申请开具本人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也可到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
纳税人可以委托他人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办税服务厅代为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一)委托人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委托人书面授权资料。
延伸阅读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累计减除费用数据不对,如何修改?
企业2021年1月发放2020年12月份工资,是否属于2021年度的综合所得?
符合减征优惠个税汇算如何填写?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