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新扣缴端里导入原扣缴端数据,但累计减除费用不能累计计算,怎么回事?
2024-06-04248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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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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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新扣缴端里导入原扣缴端数据,但累计减除费用不能累计计算,怎么回事?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累计减除费用”扣除,需先在“人员信息采集”→“是否扣除减除费用”处选择“是”,然后根据以下规则自动累计,无需手工填写或修改的,若不正确,需打开“人员信息采集”或“减除费用扣除确认”核实信息是否正确,修改后,重新点击“税款计算”即可:
1.“入职年度就业情况”为空:累计减除费用=5000*该员工本年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受雇月份是根据“入离职时间”取值的,若不正确需修改);
2.“入职年度就业情况”为“当年首次入职学生”或“当年首次入职其他人员”:累计减除费用从当年一月开始计算,即“5000*当前税款所属月份数”,如有离职日期,则为“5000*离职月份”;
3.符合一次性扣除6万政策且个税软件中确认名单时选择“是”的员工:“累计减除费用”直接按照6万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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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新扣缴端里导入原扣缴端数据,但累计减除费用不能累计计算,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