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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起,成为11个地区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在12月21日前发生的业务,是否可以补开或换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2024-06-07102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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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起,成为11个地区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在12月21日前发生的业务,是否可以补开或换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无需补开或换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为新办纳税人,不涉及12月21日前发生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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