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账户备案和签订三方协议可以一起做吗?
2024-06-11229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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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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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 存款账户备案和签订三方协议可以一起做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上门办理 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提交资料,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即时办结,携带资料不齐全的进行补正。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税务机关不予受理并当场告知原因。
二、网上办理
(一)纳税人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最多跑一次”模块—“税务局”—点击相应事项“在线办理”进行办理。
(二)纳税人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进行办理。
1.单位纳税人: 电子税务局签订三方协议首先需要办理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操作路径为: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选择类型为“新增”、“变更”或“删除”,根据纳税人银行开户情况填写相关信息,选择联系人信息后点击“提交”。
网签三方协议的操作路径为: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网签三方协议,点击增加,选择纳税人已有的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确认选择,获取三方协议号后提交,选择对应账户信息进行验证。
若您单位是个体户,通过法人异名账户签订三方协议,通过“网签三方协议”办理验证前,需下载打印协议书至开户银行办理,再进行验证。
2.自然人: 可通过我要办税-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提交账户信息后,进入我要办税-三方协议,按提示操作,选择对应记录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即可。
三、移动终端办理
(一)纳税人登录浙江税务APP—“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选择“网签三方协议”进行办理。
(二)纳税人登录浙里办APP—“办事”—“法人办事”,根据所在位置,按部门搜索,选择“省、市、县(区)税务局”,或按主题搜索,选择“财政税务”,选择“信息报告”模块,选“授权(委托)划缴协议”进行办理。
四、办税指南 网页端请点击这里查看办税指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