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特定业务类型的纳税人外,浙江省(不含宁波)纳税人发票抵扣可以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模块进行抵扣勾选,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特定业务类型的纳税人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操作。
依据:
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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