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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既从本单位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也从财政部门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2024-06-17221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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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既从本单位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也从财政部门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财政部门(或机关事务管理、人事等部门)向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放工资时应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再向个人支付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时,应将个人的这部分所得与财政部门(或机关事务管理、人事等部门)发放的工资合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并就应纳税额与财政部门(或机关事务管理、人事等部门)已扣缴税款的差额部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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