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企业收回替个人垫支的款项,不属于企业的收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延伸阅读
存放在保税区的货物,出口退税期限怎么确定?
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外地有几个建筑项目,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中有季度销售额45万元以下无需预缴增值税,是分不同建筑项目的销售额分别判断还是按照建筑项目的总销售额判断是否需要预缴?
外汇管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免征增值税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