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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已抵扣的专票被列为异常凭证,如何处理?

2024-07-03128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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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020年3月已抵扣的专票被列为异常凭证,如何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应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尚未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暂不允许抵扣。

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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