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二、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
延伸阅读
如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2020年第8号公告、第9号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但在文件下发前,纳税人已经就相关业务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部分难以追回作废或者开具红字发票,请问能否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缴纳增值税,其他部分仍享受免税优惠?
逾期未缴纳车辆购置税有税务处罚吗?
哪些项目不得在计算企业股权转让所得时扣除?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