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延伸阅读
扣缴客户端累计减除费用不正确怎么办?
及时补缴税款可以修复纳税信用吗?
《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六批)如何查看?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