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赊销方式销售货物,应当以什么时间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024-07-29215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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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赊销方式销售货物,应当以什么时间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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