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怎样适用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政策?
2024-07-31125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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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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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怎样适用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政策?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实施降费率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3个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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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怎样适用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