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年度亏损,允许用本企业下一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允许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企业的年度经营亏损不能跨企业弥补。”
延伸阅读
收到电子发票信息后,邮箱链接打不开怎么处理?
个体工商户在电子税务局当月代开发票作废怎么操作?
针对建筑行业,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怎么判断预缴税款时的收入?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