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作出了哪些规定以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作用?
2024-08-02265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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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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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作出了哪些规定以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作用?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加大稳岗返还支持力度,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
拓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围,由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中小微企业扩大至该地区的大型企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还可根据当地受疫情影响程度以及基金结余情况,进一步拓展至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
上述两项政策实施条件和期限与《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一致。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省份确定,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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