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发人员的职工福利费可计入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作为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组成内容,但其他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依据:
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
延伸阅读
单位是小微企业,要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如何办理?
我单位第一次没按照征管法规定的期限向税务局报送开票数据,会有处罚吗?
电子税务局中外经证内容填写错误,怎么修改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