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详情

一般性税务处理下,分立企业与被分立企业的亏损能否相互结转弥补?

2024-08-0777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1天内响应 好评3次 帮助5287人
咨询我
导读:
一般性税务处理下,分立企业与被分立企业的亏损能否相互结转弥补?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般性税务处理下,不得相互结转弥补;

特殊性税务处理下,被分立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立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分立企业继续弥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举报】联系删除。
还有疑问?不如直接问会计师
一般性税务处理下,分立企业与被分立企业的亏损能否相互结转弥补?
冯路路会计师
擅长:
在线咨询
查看全部
重要提示:
文章针对您关心的问题给出了简要的介绍,如果未能解决您的疑问,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继续咨询

大家也在问

已为4000万用户解决财税问题
华审 > 财税常识 > > 正文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

立即问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