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详情

政策性搬迁与非政策性搬迁在企业所得税处理上有何区别?

2024-08-071035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1天内响应 好评3次 帮助6646人
咨询我
导读:
政策性搬迁与非政策性搬迁在企业所得税处理上有何区别?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第四条规定:

“企业应按本办法的要求,就政策性搬迁过程中涉及的搬迁收入、搬迁支出、搬迁资产税务处理、搬迁所得等所得税征收管理事项,单独进行税务管理和核算。

不能单独进行税务管理和核算的,应视为企业自行搬迁或商业性搬迁等非政策性搬迁进行所得税处理,不得执行本办法规定。”

《办法》中对政策性搬迁所做出的规定,与非政策性搬迁的主要区别体现为:

一是,企业取得搬迁补偿收入,不立即作为当年度的应税收入征税,而是在搬迁周期内,扣除搬迁支出后统一核算;

二是,给予最长五年的搬迁期限;

三是,企业以前年度发生尚未弥补的亏损的,搬迁期间从法定亏损结转年限中减除。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举报】联系删除。
还有疑问?不如直接问会计师
政策性搬迁与非政策性搬迁在企业所得税处理上有何区别?
冯路路会计师
擅长:
在线咨询
查看全部
重要提示:
文章针对您关心的问题给出了简要的介绍,如果未能解决您的疑问,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继续咨询
华审 > 财税常识 > > 正文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

立即问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