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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向子公司授予现金股票增值权,子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应该怎么处理?

2022-11-30317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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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母公司向子公司授予现金股票增值权,子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应该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x21年甲公司按照经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向子公司乙公司及孙公司丙公司的高管授予了甲公司现金股票增值权。甲公司持有乙公司60%的股权,乙公司持有丙公司80%的股权。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甲公司个别报表中应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B.乙公司个别报表中应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C.丙公司个别报表中应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D.甲公司合并报表中应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解析:答案:C,甲公司向其子公司和孙公司授予的是本企业的现金股票增值权,最终结算企业为甲公司,子公司和孙公司由于没有结算义务,应该作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进行会计处理,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甲公司作为结算企业,授予的是现金股票增值权,在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中均应作为现金结算股份支付处理,选项A和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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