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稳定市场预期和就业,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出台《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
延伸阅读
老企业可以申请电子专票吗?
港口码头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是多少?
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是否属于职工福利费?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