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征退的教育费附加、社保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等非税收入不得与税收收入相互抵扣。
抵扣欠缴税款时,应按欠缴税款的发生时间逐笔抵扣,先发生的先抵扣。
延伸阅读
申报2021年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如果没有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以后还可以享受吗?
我公司投资北交所上市公司,怎么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未取得相关凭证相应支出没有在该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在以后年度可以追补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