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稳定市场预期和就业,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出台《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
延伸阅读
参照法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是可以企业自己选择参照哪个企业吗?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额提到15万从什么时候开始?
找不到原购房合同和契税发票怎么确定房屋计征房产税的房产原值?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