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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转换为股权投资后,购买方税务如何处理?

2024-08-2258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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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可转债转换为股权投资后,购买方税务如何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购买方企业的税务处理  

1.购买方企业购买可转换债券,在其持有期间按照约定利率取得的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2.购买方企业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时,将应收未收利息一并转为股票的,该应收未收利息即使会计上未确认收入,税收上也应当作为当期利息收入申报纳税;转换后以该债券购买价、应收未收利息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该股票投资成本。  

二、发行方企业的税务处理  

1.发行方企业发生的可转换债券的利息,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  

2.发行方企业按照约定将购买方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和应付未付利息一并转为股票的,其应付未付利息视同已支付,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

适用于2021年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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